韶关市社会福利院拟招聘爱心父母两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家庭式养育服务,请有志从事公益事业者踊跃应聘。
一、招聘条件:
1.品格端正,富有爱心,具备细心、耐心和责任心,自愿从事公益事业,热爱孤残儿童;
2.年龄在35岁—55岁之间,无照顾儿女或老人的压力(包含外省户籍人员);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养育孩子经验;
4.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没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
5.愿意在福利院内居住照顾孤残儿童,爱心爸爸可在外工作,无特殊情况业余时间需留在家中协助爱心妈妈管理家庭,充当父亲角色。
二、工作要求:
1.每户模拟家庭配对4-5名福利院儿童,模拟家长与儿童共同生活在模拟家庭中;
2.爱心妈妈需全职留在院内,24小时照顾儿童;
3.参加相关的培训。
三、待遇:
1.福利院提供含基本生活设施的套房及基本生活用品,每日三餐正常的饮食;
2.每月休息4天;
3.工资待遇:每月4000元(另购买社保五险);
4.孩子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一切由福利院承担。
四、应聘地点: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黄绮翡;联系电话:0751-8104563、13326532363。
希望社会有照顾余力的爱心人士,能与市社会福利院携手给孤残儿童营造一个温暖的家,为孩子们成长提供温馨港湾。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