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鄂州市旅游集散中心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持证导游人员2名,招聘未持导游证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公民(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018年6月30日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男性172厘米以上;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优先;5.政治思想过硬、生活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及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3.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终止)人事关系未满5年的;5.现役军人;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招考公告:2018年12月9日在鄂州市旅游局政务网(http://lyj.ezhou.gov.cn/)和12月10日在《鄂州日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9日8:00至12月12日17:30。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到鄂州市旅游局办公楼(滨湖南路11号212室)填写《鄂州市旅游集散中心购买服务岗位登记表》,提交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定《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凡与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现场确认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到市旅游局212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旅游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聘用程序递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购买服务岗位手续,签定合同。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持证导游人员试用期1个月。招聘未持导游证人员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购买服务岗位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月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持有国家导游证人员比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月工资高200元),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聘用公告,并签定《诚信承诺书》。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考试时如发生作弊行为,取消考试成绩和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0711-3355582(市旅游局办公室)
鄂州市旅游局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