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制作方式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分工制作,一家总成。”
1、分工制作,是指对招标文件的名部分,大家分工合作,发扬各自特长来制作,业主、设计单位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即对标书的技术部分负责,对外窗口,则负责商务条款的制定,通用部分及总成任务由招标机构负责。
2、在一般条件下,标书,可以粗略地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部分,内容包括投标邀请与投标须知;第二部分,标书的技术部分;第三部分是商务合同。第一部分,通常由招标机构负责编制,第二部分由业主(包括设计单位)同招标机构进行编制。第三部分由项目的对外窗口,即进出口外贸公司负责。
3、三部分编制结束后,由招标专职机构邀请各方面,特别是技术方面的专家对标书进行审查,这期间不但要对标书的技术部分,而且对商务、法律上的问题进行核定,把不正确、不准确的地方一一列出,予以改正。
4、再把须增加的部分列出,予以完善,因为一般条件审定时,业主的技术负责也在场。可以当场敲定,而且还要对英文的表述是否正确、准确进行敲定,这种审定程序十分重要,对一些重大项目的招标必须坚持审定标书的制度,没有这一条,标书的质量难以保证,整个招标赖以为基准的标书上产生问题,招标工作不可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5、三部分内容确定后,由招标机构负责总成。总成时要注意纸张质量、复印质量、装订质量(页码顺序)和加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