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河公司)2012年投资入股的主要机构股东之一。自2022年6月30日起,受浏阳河公司股东一致委托,由上海宝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上海宝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浏阳河公司董事刘伟文先生担任浏阳河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全权负责浏阳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023年11月1日下午1时30分许,浏阳河公司经营场所(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169号三湘南湖大厦六楼),刘伟文先生办公室保险柜丢失各类公章30余枚、营业执照10份及重要涉密文件多份。
现上海宝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会同上海宝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浏阳河公司董事执行公司管理权的刘伟文先生郑重声明如下:
1、浏阳河公司、刘伟文先生已将浏阳河发展公司公章、合同章、营业执照等被盗失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处在侦查阶段。
2、自2023年11月1日13时30分钟起,在未经合法程序恢复效力前,浏阳河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在任何形式上的使用均属非法、无效。
3、自2023年11月1日13时30分钟起,除非经刘伟文先生书面签署生效,凡任何单位或组织或人员拟以浏阳河公司名义或利用浏阳河公司公章、营业执照与各供应商客户签订合同或文书、支付或收取款项等任何行为,均非浏阳河公司认可之行为,属完全无效行为,浏阳河公司一律不予以认可。
4、各供应商客户就相关合作事宜,可继续与刘伟文先生以及浏阳河公司团队对接联系。自2023年11月1日13时30分钟前经过浏阳河公司正规用印流程并由刘伟文签署的各类业务合同、协议、雇佣合同以及相关文件继续有效,请各位合作伙伴、供应商、全体员工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函告人:上海宝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宝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刘伟文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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