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东方三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三山”)的股权进行转让,特发布此公告。
东方三山于2015年4月在浙江省宁波市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我司持股40%,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浙江紫鼎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东方三山的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目前,东方三山主要业务围绕资本巿场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一年期定增投资、上市公司产业并购投融资等,同时,在一级市场布局PRE-IPO股权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方三山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403.31万元,总负债4,999.19万元,净资产12,402.12万元。我司持有的东方三山股权不涉及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
特别提示:以上公司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东方三山经营或财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财务状况条件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10-85280803,电子邮件:lizhi@coamci.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42层4-6号,邮编:10002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85280852(我司信访举报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有效。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