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江航道重庆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函【2018】 4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茶园新区梨花大道以东,天文大道以西,秉文路以北。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7585.37(101.38亩),其中规划可用地面积53348.00m2,总建筑面积为17584m2,总投资约1.8亿元。2.3 建安费:约10000万元。2.4 勘察设计工期:勘察及初步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施工图15日历天,共计3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2.5.1 投标单位完成长江航道重庆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由中标单位完成勘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2.5.2含河工模型实验大厅、实验配套、观测、辅助用房、门房等工程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平基、建筑(含外立面幕墙)、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门窗、幕墙、气体灭火等)、综合管网、结构、钢结构、精装修、智能化、绿色建筑、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市政道路及相关设施、基坑支护、和本工程有关的接市政道路的路及水电气讯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
2.5.3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勘察施工、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若项目涉及超前钻、持力层检验等均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后期施工阶段的勘察服务也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a: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b: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若为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勘察单位进行联合,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勘察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合体家数不大于两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资质、业绩、人员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7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务网(www.cjhy.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水运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350378692;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13号29-2,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333035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