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16日裁定受理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7月24日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作为大卫公司的管理人。鉴于大卫公司具有重整价值,管理人现发布大卫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公司基本信息
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7年7月24日经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石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6651625491。
二、资产概述
大卫房开作为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大卫世纪城开发商,2010年10月18日与仙居县国土局签订宗地编号为1-21号21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宗地编号1、2、5、6已建成,宗地编号3、8、9、10复工续建部分预售,宗地编号4已部分建设现停工,宗地编号7已交地未开建,宗地编号11、12、13、14、15、16、17、18、19、20、21未支付土地出让金。宗地编号11-21对应土地约960亩。
仙居县地处浙江东南、台州市西部,是中国“国家公园”试点县,台州市母亲河(永安溪-灵江-椒江)的源头。县域面积2000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山地(1612平方公里)占全县80.6%,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全县下辖7镇10个乡3个街道,418个行政村。大卫世纪城作为仙居县六张名片之一,是仙居县政府重点打造项目。
三、报名的期间:管理人本轮招募自2018年6月21日开始,报名期间为15天,到2018年7月5日17时截止,如有意向投资人可基于本通知向管理人报名。
四、重整投资人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并具备持续开发能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家企业法人可作为主意向投资人,联合另外一家或者不超过三家企业法人作为联合意向投资人,共同参与大卫公司的重整,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中的一家企业必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中的1、2项,其余企业须具备第2项要求,此外联合体还需向管理人出具互负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4、已经缴纳或于报名日期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5000万元投资意向金。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身份证
联系人:戴盛:13858853212;蒋絮芳:13615752828;蒋志虎:13905767978 联系邮箱:2679061@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仙居县晨曦路216号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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