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西风口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建珍):
王国华于2018年4月12日向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现决定于2018年7月2日上午9:30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公开审理,因多方联系你单位无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公告期限为60天,请你单位如期参加庭审;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缺席裁决。裁决书在开庭后10日内(含10日)请你单位领取,如不领取视为公告送达你单位,本委再不另行送达。
联系人:刘兴华
联系电话:0955—7063912
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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