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4日裁定予以受理,并指定焦作市仁和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3月6日前到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处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联系人:秦勇
联系电话:13839114158
联系地址:焦作市金山大道中段;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上一篇:学生课外培训降温要从规范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