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实施大规模专项扶贫以来,以扶贫为目标的各种社会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形成了全国性与基层组织、综合扶贫与专业组织相互配合的格局,有力地支持了精准扶贫的实施,形成了中国扶贫经验中的重要内容。
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扶贫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也是社会现代化的体现。扶贫济困在中国历来被视为一种美德,随着社会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尚处于贫困状态的人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慈善捐助是一项重要的支持方式。企业和个人慈善捐助的不断增加,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提供了基础。过去30年来,中国的慈善捐助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比如基金会是慈善捐助的重要形式,到2016年底,中国各类基金会已经达到了5000多家。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慈善捐助,各类慈善捐助超过了1300亿。扶贫需要社会各界献出爱心,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群众,将广大群众的爱心汇集起来,为贫困人群提供最有效的帮扶。
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可以发挥专业特长,从而提高扶贫的效果。现在全国有超过70万个各类社会组织,其中很多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农村扶贫。这里既有全国综合性的扶贫组织,也有许多依托专业背景建立的组织,这些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组织基于组织的特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一些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组织发挥其专业特长,在生态脆弱地区实施社区参与的环境保护项目,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了当地人的生计。导致贫困的原因是多样的,扶贫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社会组织的专业性恰恰可以满足多样性扶贫的需求。
在扶贫领域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发挥了不同的职能。一些大型社会组织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筹款能力较强,可以实施较大规模的扶贫项目,覆盖比较大的贫困地区,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一些机构规模很小的“草根”组织,长期在基层工作,与农民保持了密切的关系,在农村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成为农民真正的朋友。一些社会组织与国际相关扶贫机构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可以把握国际扶贫的新理论和新做法,如在扶贫领域中的小额信贷和参与式扶贫,都是由社会组织率先引入国内并发挥了很好的扶贫效果。同时,这些社会组织也可以在讲好“中国故事”中发挥作用,将中国的扶贫理论和扶贫经验推广到其他发展中国家,推动扶贫领域的民间交流。
在精准扶贫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其意义不仅在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同时也重点关注2020年以后如何扶贫的问题。
距2020年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还有三年时间,每年还有超过1000万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这无疑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还需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社会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随着大量贫困人口脱贫,如何保证他们不返贫,是一个更为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的工作,为此更需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我国政府采取发挥了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方式,筹措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到扶贫中,集中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短板问题。在完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后,扶贫工作将进入常规化阶段。要保证扶贫效果的长期化,需要提高贫困农户的发展能力,而能力提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需要坚持不懈的工作。
其次,通过精准扶贫解决了导致贫困的主要问题,之后还会有许多微观和具体的问题显现出来,为此需要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社会组织的微观经验,对于解决这些具体问题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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