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市深彤鑫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9月22日裁定受理深圳市文诚胜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深圳市文诚胜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文诚胜百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1月12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文诚胜百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文诚胜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因本案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2011室
联系人:谭朗、许郁蕾
联系电话:0755-83734929、83734916
上一篇:我们党员以党章为镜加强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