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重大理论创新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往往都是在继承前人思想精髓的基础上,结合新的现实条件和具体实践发展起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精髓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
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往往有其核心范畴,用以统摄理论体系中的相关概念,保证理论体系概念间的自洽和逻辑上的贯通。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它引领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建立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坚持正确义利观,坚持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观,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等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把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机整合起来,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整、层次鲜明、内容科学、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有清晰目标,有明确原则,有具体路径,各部分彼此呼应、相互支撑、浑然一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涉及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是对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等的进一步概括和升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把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等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共同体理念紧密连接在一起。其中,利益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和基础,责任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和手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把周边、地区和双边三个不同层次的命运共同体建设有机统一起来。首先,周边是我国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对于中国外交来说具有优先性。其次,地区在国际关系中具有特殊价值,是连接中国和世界的重要节点,打造中国与特定地区的命运共同体,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先导和示范作用。如中国积极倡议和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再次,双边关系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和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内容。中国通过与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老挝等国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为打造中国与特定地区的命运共同体奠定坚实基础。
纵观人类历史不难发现,如果一种关于未来世界的设想不具有和平属性,而是内含诱发冲突乃至战争的因素,那它必将被历史淘汰。只有以维护和平为目的,具有鲜明和平属性,这样的愿景才可能产生广泛影响力,并切实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这样一种具有鲜明和平属性的理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承认世界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并在此基础上追求世界的统一性,体现的是一种和而不同的价值追求与殊途同归的理性判断。具体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味着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传统、实行不同社会制度、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在涉及生存和发展等根本问题上要做到同舟共济、守望相助、荣辱与共。这就要求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通过和平方式即非暴力的合作方式建立和积累互信,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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