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2016)闽01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对福建省国旅贸易公司启动强制清算程序。根据(2017)闽01强清4号《决定书》及《批复》,福建省国旅贸易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已于2017年7月5日依法成立,并于本公告之日起正式接管福建省国旅贸易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在接管期间,由清算组负责福建省国旅贸易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清理资产,并接受债权申报,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 45 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如有其它与福建省国旅贸易公司相关的事宜,请与本清算组联系。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叶凌云
清算组联系电话:15659980288
清算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九楼
福建省首佳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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