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古代叫“上控”,凡是上控的人,多半都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不得不如此。因此,也就有了民告官“难于上青天”的说法。如今,随着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法律法规日渐完善,公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特别是2015年全国法院案件受理制度从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以来,老百姓对政府甚至“当官的”有了意见和不满,也不再是逆来顺受甚至走“极端路线”,而是学会选择有尊严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捍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某种意义上,“民告官”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率,可以视为依法治国在地方层面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尺。近年来“民告官”案件逐年增多、胜诉率有所提高,说明国家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取得了实际成效,说明人民群众有地方找“说法”了,我们也希望越来越多的民众回归理性,学会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遇到的问题。
不过,行政机关败诉率提升,或者说“民告官”胜诉率上升,是法治的重要标尺,但并非唯一选项。在顶层设计逐渐完善的的背景下,法律,也只有法律才能成为“民告官”案件的最后赢家;因为无论诉讼双方身份如何,最终都必须要经过法律和公平正义这道关口的检验和审判,这也是改革与努力的方向。
“民告官”案件的立案、审理与执行,不仅关系到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权利保障,同时也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从发布会通报的案件类型分布看,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占比较高,仅仅劳动和社会保障、征收、房屋登记、土地、林业、治安、户籍管理等领域涉民生的行政案件就超过了10万件,这凸显了行政审判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所肩负的重要责任。
任何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胜也好、败也罢,都是时代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不可任性”,让“权利大于权力”回归正道,人心才能安定,社会才能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