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旅游业肩负着重要的使命,我们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一个覆盖社会所有成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产业、幸福产业,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
旅游作为人类社会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个人养成的重要途径,参与机会的多少和参与能力的高低越来越成为生活质量、个人尊严和幸福感的重要标志。中国旅游业经过近40年的发展,国内居民人均年出游达到3次以上,旅游已经成为国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更是一直把“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作为重要的治国理念。旅游作为人类生活最重要的精神消费,其本质就是要让人们通过观光、休闲、度假等体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实现精神愉悦。因此,无论是“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还是幸福产业的性质定位都赋予了旅游业一个重要而光荣的使命——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
发展旅游和旅游业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影响、使人获得幸福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旅游者通过旅游获得精神享受;二是发展旅游业对目的地环境、公共服务体系产生的促进作用和由此而促发的当地居民文化自豪感和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幸福感;三是各类社会弱势群体能够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旅游,公平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使旅游的幸福感真正实现全社会覆盖。
旅游消费是人们在满足衣食暖饱等基本物质生活需求之后产生的一种以审美、消遣、娱乐为主要目的的精神消费需求,并逐步由偶尔为之转化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现代旅游消费已不再仅仅局限于景区、酒店等传统的旅游消费场所,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下,旅游业的发展进入社会化资源利用阶段,那些独具特色的历史传统、民族文化、民间艺术、城市街区、乡村风貌,甚至一些当地老百姓司空见惯的民间习俗、乡土文化、乡村特产等都成为有特色的旅游吸引物,成为游客爱不释手的旅游商品。这给目的地社区居民增加了更多参与旅游发展的机会,提高了他们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和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幸福感。
从社会和谐的角度看,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并不完全取决于富裕阶层,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才是幸福班车上的最后乘客,只有当他们同样平等地参与旅游、享受生活的时候,旅游才真正成为惠民产业、幸福产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宗旨,将“共享”理念直接融入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业发展,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公益效益两手抓,构建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旅游发展机制,从公立博物馆、红色旅游景区取消收费,到包括杭州西湖、济南大明湖在内的多家5A级景区及众多城市公园的免费开放,再到许多城市的盲人植物园、盲人解说系统等专门性旅游设施建设等等,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够在一个平等和有保障的社会环境中,通过旅游休闲增长见识、丰富阅历、陶冶情操、享受生活。
总之,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越来越成为衡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标志。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旅游业肩负着重要的使命,我们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一个覆盖社会所有成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产业、幸福产业,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