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本院根据债权人李健、汪玉华等人申请裁定受理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登记成立,住所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福达新村10幢12号商住楼,法定代表人关金学,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的建设、投资开发、运营管理。依据芜湖永信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财务审核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47581.5万元,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15013.04万元;负债总额43569.57万元,审计调整后,负债总额25206.84万元;账面所有者权益4011.93万元,审计调整后,所有者权益为-10193.78万元。另查明,截至2017年4月20日,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的金额为1017902134.04元(不包括税收债权),经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金额为495137742.1元;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为124407791.08元;职工债权总金额为894523.8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5月12日裁定宣告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