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广西融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2月23日作出(2017)湘1230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通道龙城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地址:通道县双江大道南湖城市广场,邮编418500,联系人谢齐,电话18774735339。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通道龙城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7年5月10日9时在(会议地点)通道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应提交身份证明。(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