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明洲与被执行人徐春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徐春峰所有的位于东西湖区凌云·金湖家园C-3栋1单元5层502室房屋及装饰价值进行评估。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国佳评房字第WHF2016002717号估价报告书房屋总价值为96.07万元(单价:7,830元/平方米)和(2014)鄂江岸执民字第00396-3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十日向本院书面提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