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根:本院根据(2014)山民二初字第00301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郭子悟申请执行刘小根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对刘小根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北路1号院黄沪开发1号楼611号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们在本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日內到本院执行局708办公室领取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的次日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301办公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机构的第三日上午9时勘验现场,自勘验现场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阅看评估初步意见书,自阅看评估初步意见书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到执行局708办公室领取评估报告,自领取评估报告之日起的七日內提出异议,逾期不行使上述权利视为放弃权利。
[河南]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