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申请人镇江新区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16年9月23日裁定受理了江苏磁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郭永林,联系电话13852989778;王云,联系电话13921580913,联系地址:镇江市天桥路5号旭辉大厦17楼)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7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镇江新区大港街道银河路100号)。望债权人准时参加。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