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16年11月7日作出(2016)粤03民破1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申请深圳市杰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先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杰先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至杰先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杰先公司上述相关人员应当履行妥善保管所占有和管理的杰先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并依法配合管理人的接管和清算工作。请杰先公司上述相关人员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管理人(联系人:杜文乐,联系电话:1589987849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1405)移交杰先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如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清算工作无法无法进行,将可能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О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