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如下:
一、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拟分立为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鼎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分立形式:存续分立。
三、分立前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04874万元(肆拾亿肆仟捌佰柒拾肆万元)。分立后,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86874万元(贰拾捌亿陆仟捌佰柒拾肆万元),内蒙古鼎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8000万元(壹拾壹亿捌仟万元)。
四、分立后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五、原公司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分别承担,其中:
(一)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之前担保、放款的项目(不含巴林右旗“助农贷”项目)全部转交内蒙古鼎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之后续保第1条所指的项目(含鄂尔多斯市“创业贷款担保”项目)全部转交内蒙古鼎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三)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之前担保及此类项目在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成立后续保发生代偿的项目,全部转交内蒙古鼎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