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炳鑫矿业有限公司等151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昭通炳鑫矿业有限公司等151户企业(名单附后)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我局在抽查检查等工作中发现上述151户企业未按时报送2015年和2016年年度报告、未办理纳税登记、我局通过两次邮寄信函方式证实上述151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属“长期停业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 151 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各类企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0-2222562
拟吊销151户各类企业名单请详见昭阳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183.224.118.102/siteserver/)
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
下一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