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卫香山村镇银行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粮油类用品、洗化类用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招标内容:
1.中卫香山村镇银行2019年办公耗材招标项目(具体项目以招标方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
2.中卫香山村镇银行2019年办公用品招标项目(具体项目以招标方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
3.中卫香山村镇银行2019年洗化类用品招标项目(具体项目以招标方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
4.中卫香山村镇银行2019年粮油类用品招标项目(具体项目以招标方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报名时须携带(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质量规格说明书作为参选依据。
二、资质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经营满三年且注册资金20万元(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原则上优先,且能满足本行所需供货的要求(办公耗材、办公用品在1个工作日内供货;洗化类用品、粮油类用品在5个工作日内供货)。
(二)有健全的营销、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其他企业或我行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四)投标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更换后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针对本次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5.征信报告(个体工商户携带本人征信、企业携带法定代表人征信及企业征信);
6.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粮油类用品需提供);
7.营销、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洗化类用品、粮油类用品需提供);
投标方最迟应于2019年10月14日17:00前将上述报名资料送交中卫香山村镇银行四楼审计合规部(不接受电话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7日。
报名审核人:张珑珑;复审人:张浩;电话:0955-8876936;报名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85号中卫香山村镇银行四楼审计合规部。
三、标书发放:此次招标项目均收取招标费200元(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3000元(开标后,不中标企业予以退回)。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中卫香山村镇银行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一)保证金账户,户名:2019年招投标保证金;账号:90003600028016346400163;开户行:中卫香山村镇银行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户名:2019招投标报名费;账号:90003600028016346400164;开户行:中卫香山村镇银行营业部。
(三)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2019年招标履约保证金;账号:90003600028016346400165;开户行:中卫香山村镇银行营业部。
四、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中标原则: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最低价中标原则。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全额退回,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企业按招标单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按期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损失补偿而支付给招标方。
七、合同付款方式:招标人对所送产品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按时支付货款。如中标人在此期间不能按照承诺提供产品及后期售后服务,则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扣减并且扣除质量保证金。
八、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中标人确定后,中卫香山村镇银行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中卫香山村镇银行最终发出的标书为准。
(四)本公告由中卫香山村镇银行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中卫香山村镇银行。
中卫香山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