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入围期: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社银一体机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每日9时至17时在广安市兴安中街254号持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核心产品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广安市金安大道117号广安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
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117号;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826-2243812。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兴安中街254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826-8805756。
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