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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交运集团兴山客运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10/9 10:55:09

一、兴山客运中心站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兴山客运中心站改造工程位于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总建筑面积2254.53平方米。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4、工期:60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真石漆、乳胶漆、砖地面、玻璃雨棚、卫生间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者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6)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8时至2018年10月15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下同),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交运兴山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开标会的,我公司将对其作不良诚信记录。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规定账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并应将相关收据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备查。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交运兴山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交运兴山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昌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0月9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三峡日报》。


招标人:宜昌交运集团兴山客运有限公司;地址: 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邮政编码:443700;联系人:王端云;电话:1599758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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