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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永丰干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8/23 13:43:08

1.招标条件:乌鲁木齐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永丰干渠工程已由乌发改函[2018]366号文件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分标情况:

2.1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渠道防渗改建20.00km,其中永丰干渠长度3.14km,建筑物有:改造水闸1座,改造交通桥11座;永丰支渠长度为6.98km,建筑物有:改造水闸22座,改造交通桥23座;永新支渠长度为9.88km,建筑物有:改造水闸31座,改造交通桥13座;树木采伐135m3。

2.2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一个监理标。

 

3.评标方法:施工:综合评估法;监理: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4.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及履行权力且履约能力良好的监理单位。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9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11:00,地点: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http://www.xjslt.gov.cn)、新疆信息网、《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县水利管理站,联系人:邵新,联系方式:18999963158,地址: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政府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西一巷27号科协小区2号楼2单元802,联系人:黄蕊,联系方式:1389995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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