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布哈拉渠首引水干渠防渗工程监理工程已由师市水发〔2017〕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自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监理工期:
2.1 项目概况:引水干渠总长度32.425公里,其中26+000—30+305段做为沉沙段,沉砂池长度4.305公里。对剩余28.12公里渠道进行防渗改建;配套渠系建筑物30座,其中穿河倒虹吸1座、渡槽1座、桥16座、跨渠涵洞12座。新建渠道护坡7.02公里,河道护岸4.45公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2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监理工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区外建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机构等企业)进疆承揽业务需提供进疆备案册(有效期内)或者信息报送册(5月15日以后进疆建筑企业)。
3.2 监理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15:30,下午15:30至23: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注册报名成功后付费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日报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地址: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号;联系人:杨奇;电话:0998-570133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联系人:张帆、白满翔;电话:0998—287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