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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工程项目沙曼水文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8/2 14:09:4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工程项目沙曼水文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新发改农经[2017]1240号文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自治区配套资金解决,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喀什水文勘测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标段(施工):观测道路100m,槽钢直立式水尺4根,雷达水位计基座2处,吊箱主、副索缆道各1处(支架、基座、地锚、钢丝绳等)、量水堰1座、供电1处、安防设施1项。二标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雷达水位计全套1套、自动化气象站六要素1套、电动缆车吊箱1处。新疆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工程项目沙曼水文站建设工程招标共分为2个施工标段。

2.2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取随机抽取法。设备标段采取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标段投标人:仪器设备代理商:(1)具有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设备采购业绩和经验;(4)主要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5)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省(区、市)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集成能力。(6)近3年不涉及各类诉讼案件等。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6日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明旺锦城2单元2111号)报名,8月7日-8月11日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1:00,地点为喀什水文勘测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喀什水文勘测局;联系人:梁建辉;联系电话:1399908754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友静;联系电话:1521498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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