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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马家湾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7/26 12:30:4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昌市马家湾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3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道路全长370.43米。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边坡及道路绿化工程和与市政道路配套的电力、照明基础及照明、交通、治安监控等各类管线预埋管及连接井等相关附属工程。2.4本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3.4.1 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3.4.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 投标人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8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2018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止。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

 

7.开标: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7室。

 

8.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7月25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峡日报》、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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