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西政房征字[2018]第1号),地铁十九号线一期工程平安里站房屋征收项目由依法选定的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评估机构,负责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工作。
请下列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已故的,其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委托手续、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领取分户的评估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可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6]19号)有关规定办理。
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5-16,张富华(已故),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82-84号;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4-31,产权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新街口管理所(承租人:刘德水),北京市西城区育德胡同53号;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6-31,产权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新街口管理所(承租人:喻蓓),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76号;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6-8,产权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新街口管理所(承租人:郗景香),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68号;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2-35,产权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新街口管理所(承租人:段永东),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183号;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6-21,陈桂玉、黄桂二人共有,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甲70号;仁达征估字[2018]第201801112002788号-4-22,石青铭、石金铭、石金荣、张逸云、张铁城、张秀兰、张杰、张霞、张莉九人共同共有,北京市西城区育德胡同53号。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80号(地铁十九号线一期工程平安里站房屋征收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