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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招标公告刊登格式:
青白江区弥牟镇城乡统筹拆迁安置房工程二期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弥牟镇城乡统筹拆迁安置房工程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会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10】xxx号、青发改政务投资【2012】xxx号、青发改政务投资【2014】x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xxxxxxx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电建成都xxxxxx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采用“建设—移交”模式,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成都青白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政务投资【2012】xxx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白江区弥牟镇城乡统筹拆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青白江区弥牟镇城
2.3建设规模:30#、33#、18#、19#四栋高层住宅建筑正负零米以上,17#、20#二栋低层公共建筑正负零米以上全部土建和安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0#、16#、18#、19#四栋高层住宅建筑正负零米以上,17#、20#二栋低层公共建筑正负零米以上全部土建和安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
2.5标段划分为: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二标段。
2.6工期: xx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入库单位;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拟派往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5)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x 年 8 月 17 日至xx年 8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便民路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法制日报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x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青白江区xxxxxxxxx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xxxxxxx
传 真:xxxxx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xxxxxxxx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xxx、xxx
(24小时竭诚为您服务)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358165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