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20日发布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现因征收范围内部分公房承租人在送达房屋《房地产估价报告》、《征收补偿决定》和《催告书》过程中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涉及下列房屋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征收补偿决定》和《催告书》进行公告送达,请下列公房承租人(明细附后)及时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并办理领取相关文书事宜。若原房屋承租人已故或承租人不确定的,请该被征收房屋户籍在册人员与我单位办理上述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张启东、郭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21号;
电话:010-64047711-3043/31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房地产估价报告、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公告送达明细
1.《房地产估价报告》:东城区天坛南里东区2号楼1单元102号,承租人李文郁(已故);东城区天坛南里西区9号楼1单元101号,承租人赵淑琴;
2.《催告书》:天坛南里西区11楼2单元305号,承租人王佩英;
3.《征收补偿决定》:东城区天坛西里北区8楼17号,承租人王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