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国有资产转让公告登报期为20个工作日,由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媒体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国有资产转让的程序如下:
1、确定转让方主体。主体确定的依据是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果转让标的物是企业有形资产,则企业本身为转让方;如果转让标的物是企业股权,则企业的投资方即股东为转让方。
2、转让方案形成决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如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时转让方案还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3、将转让方案形成的决议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工人日报》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综合性报纸。1949年7月15日在北京创刊,是一张以经济宣传为重点的全国性综合性中央级大报。在北京、上海、武汉、南昌、广州、成都、重庆、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印刷发行。
《工人日报》的诞生,对中国工人阶级来说,意义是十分重大的,正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在1949年7月1日关于出版《工人日报》的决定中所指出的那样:“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上破天荒的一件大事!这是中国工人阶级多年来在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人阶级的英明领袖——毛主席的领导之下英勇奋斗,流血牺牲所换得来的重大革命成果之一。”
创刊以来,《工人日报》作为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一张中央大报,主要报道全国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活动的新闻,同时向职工宣传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喉舌”作用,在代表职工讲话,反映职工意见、呼声与要求方面,发挥了共产党和工会的耳目作用,特别在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方面,在职工中享有特殊的信誉和权威。这是《工人日报》的办报指导思想,也是《工人日报》所起的作用。
工人日报广告登报范围: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拆迁公告、债权转让公告、迁址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法院公告、解除劳动合同公告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
工人日报国有资产转让公告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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