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武汉翔龙建筑幕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龙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依法指定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翔龙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破产法有关规定,现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借助意向投资者在经营管理、资金、信用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债务人在土地、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资源,释放债务人核心资产的价值,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多方共赢。
一、翔龙公司简介:翔龙公司于2000年8月21日设立,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系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为丁生根。
1、主要资产:翔龙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产、对外投资股权、应收账款、各项资质、专利等资产,详细信息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招募公告。
2、公司负债:截至目前,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562,884,604.5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6,900,000元;职工债权5,560,672.40元;税款债权1,138,890.84元;普通债权392,292,452.79 元;暂缓认定的普通债权75,139,925.61元。
二、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
(3)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者需符合以上条件。
三、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者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的企业资料。同时,意向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后10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逾期未缴纳重整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采纳其重整投资方案。
2、意向投资者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并且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申请对翔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者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该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拯救翔龙公司的要求,具体要求管理人在意向投资者提交意向投资书后书面通知。
提示:意向重整投资人对翔龙公司的资产可以采取整体重整投资报价,也可采取部分重整投资报价。
4、确定战略投资人:管理人参考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正式重整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通过后,重整协议正式生效,该意向投资者正式成为翔龙公司战略投资人。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天内向管理人报名,如果在期限届满,仍未有适格投资人的,该公告继续有效。
2、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23楼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尹爱国律师,电话:13349834578。
注: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淘宝网发布的招募公告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投资,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公告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A3A892E90C4A602046AEAF61124388A4 https://zc- paimai.taobao.com/zc/mn_detail.htm?spm=a219w.7474998.paiList.1.6b4a2731izM6Qx&id=22098&size=150
武汉翔龙建筑幕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7月10日